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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做“制钟者”还是当“报时人”

1999-12-13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刘志达 我有话说

去年秋时,听到一位企业经营者讲的这样一个事实:我国改革开放初期,曾涌现出一大批知名的企业,但到了九十年代中期,这些企业中的大多数已经随着相关企业家的销声匿迹而烟消火灭了,只有极少数企业到今天仍保持着生命的活力。其实,这种情况也不独是中国才有的。据有关专家说,1912年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企业,到现在只有20家还留在前100名之列中。这种现象的实质是一个企业能否持续发展的问题。过去我国处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,企业只生不死,没有人考虑这个问题,而在市场化日益深入的今天,竞争给企业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,即使是发展状况良好的国有大型企业,也要考虑怎样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了。

今年12月初,记者在深圳特区华侨城,参加《华侨城集团宪章》研讨会,发现华侨城集团正在探索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。

华侨城是1985年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一个大型国有企业,经过14年的开发建设,已成为一个拥有70余家全资、控股和参资企业的大型投资控股企业集团,并在消费类电子、旅游、社区综合开发及房地产三大产业领域形成了市场优势。1999年,华侨城集团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达到228亿和96亿元,销售收入预计达到160亿元。销售收入和利润分别为成立初期的108倍和186倍。就是这样一个国企,正当其处于蒸蒸日上,快速发展的时候,偏偏用半年多的时间,投资几十万元来制定企业宪章,研究和探索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,这本身就令人肃然起敬。

人们常说,一个好的企业,必须具备几个一:“一个好的班子”;“一个好的机制”;“一个好的产品”;“一支好的队伍”,等等。在这些“一”中,显然,“一个好的班子”是最重要的,别的“一”差不多都是它的结果。然而“一个好的班子”却并非事情的起点,它也只是一种结果。那么起点是什么呢?是制度。因为制度是“班子”选择得当与否的根本问题。

在华侨城的这次研讨会上,有位学者提出这样一个问题:是做“制钟者”,还是当“报时人”?报时人以自己的经验和感觉报时,他认真负责,不舍昼夜,报时准确,问题是一旦他不在报时的这个岗位上时,不能保证有人还能如他一样地报时。制钟者则不然,他制作一架精密的能很好运转的自鸣钟,这样,当制钟者不在报时这个岗位时,钟依然能正常运转,依然可以准确报时。对于一个企业来说,特别是大型企业,制定一个很好的并且有效力的制度,就等于有了一架自鸣钟。据华侨城集团总经理任克雷说,面对中国经济体制变革的宏观背景,面对经济全球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的挑战,企业必须总结经验,整合理念,明晰战略,统一意志,优化行为,以制度的约束,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,让企业不会因为“班子”的调整而使发展受到重大影响。这就是华侨城集团要制定一部企业宪章的出发点。也就是说,他们要做“制钟者”。

与会的20多位经济理论界的中青年学者,大多数人对《华侨城集团宪章》(讨论稿)给予了肯定的评价,认为它确定了集团未来十年发展的一些重大战略选择,以及运行机制、管理体制变革的基本思路,是一部企业内部基本法,制定这样的企业内部基本法,是一个国有企业探索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有远见的举措。但也有学者提出这样的问题:华侨城集团是一个国有企业,《华侨城集团宪章》的制定者实际上只是这个企业的经营者。在所有者没有参与制定的情况下,经营者有多大的权力能保证企业所有者对这部宪章的尊重?

这是一个困难的问题,但并非没有答案,有的学者认为,企业改革进行到今天,留给企业经营者有所作为的空间越来越大了。面对所有者虚置的问题,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不能坐等产权结构调整的硕果,而应勇于实践。这里同样也存在着那个问题:“是做‘制钟者’,还是当‘报时人’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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